※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,读者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。
※请举止文明,入馆时着装整洁,不穿拖鞋、背心,不得在馆内喧哗,不得在桌椅上睡觉,勿携宠物入馆。
※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,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※保持环境整洁,馆内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,食品和饮料请勿带入。
※保持安静,自觉将移动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,阅读区域不得拍照。
※随身携带的物品寄放到免费存包处,勿将包和自带书刊等带入阅览室。
※遵守公共秩序,办证、上机和借还书刊时自觉排队。
※爱护公共财物。
※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※团体参观者,请提前与馆长办公室联系。
※本馆服务咨询电话:0511-86539029
丹阳市图书馆借阅室读者须知
一、本馆各科室(成人外借室、成人阅览室、参考咨询室、地方文献室、古籍研究室、盲人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、自修室、少儿图书馆等)免费开放,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/14:00-18:00(逢周三上午闭馆,节假日正常开放)。
二、本室实行开架借阅,请读者入库前请主动出示借阅证,自行选书,不准备借阅的图书请放置在阅览桌上。
三、读者凭本人身份证缴纳100元押金,办理借书证。每张借阅证可借图书3册(书价不超过押金,阅览书刊资料恕不外借),借期为30天。
四、本室提供图书续借服务,读者可在图书到期日前10天内到馆办理或通过网络平台和电话办理1次续借。
五、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、涂画、缺页等,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。
六、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,图书如有损坏(包括批注、涂沫、撕割、受潮、污损、严重折页、划线及撕毁文献等)或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,按我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。
七、请将包寄至一楼免费寄包处。食品、饮料、书刊请勿带入,请勿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、大声喧哗;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室外;雨具、食品、饮料等请勿携带入内。
八、婴幼儿谢绝入内,宠物、危险品禁止携带入内。
丹阳市图书馆报刊阅览室读者须知
一、本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/14:00-18:00(逢周三上午闭馆,节假日正常开放)。
二、读者凭借阅证或老年证即可入室阅读报刊。
三、本馆图书请勿携带入内。
四、开架陈列的报刊可自由取阅,阅后请放回原处,每次限取1册(种)。
五、请爱护报刊资料,如有污损,撕割等要按原价3—5倍赔偿。
六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、讨论或聊天;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,接打电话请到室外。
七、请保持室内整洁,勿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雨具、食品、饮料等请勿带入,宠物请勿带入室内。
八、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,丢失责任自负。
九、学龄前儿童谢绝入内。
丹阳市图书馆参考咨询室读者须知
一、参考咨询室开放时间:上午9:00-11:00 下午14:00-17:30 周一至周五,***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二、读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借阅证,方可在参考咨询室自修或查阅资料,并就地方文献、资料检索等相关问题提出咨询。
三、本室不提供开架阅览,读者可通过工作人员调阅所需要的库藏文献。
四、本室不提供外借服务,请勿将库藏图书携带出室外阅览。
五、请爱护图书资料,如有污损、撕裂,须按原价的3-5倍赔偿。
六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、讨论或聊天;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,接打电话请到室外。
七、请保持室内整洁,勿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宠物请勿带入室内。
八、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,丢失责任自负。
九、学龄前儿童谢绝入内。
丹阳市图书馆古籍阅览室读者须知
服务范围:
一、古籍是历史文物,因此不提供外借服务,只在本馆规定的工作时间供读者在馆内专用阅览室阅览和检索查询。
二、善本库古籍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阅览。
三、本馆不鼓励读者对古籍进行复印、拍照,如确有需要,请在许可的范围内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。
四、如一种古籍有不同版本,原则上优先提供文物价值较低的版本。在善本与普本中,优先提供普本;如有电子本或建国后的影印本、点校本,则优先提供电子本和影印本、点校本。
五、破损程度较严重而未经修复的古籍,恕不提供阅览。
阅览须知:
一、读者可凭在本馆办理的借阅证,要求工作人员调阅古籍或要求其他在工作范围内的服务。
二、读者须如实填写阅览登记表,原则上每次调阅古籍不超过十册,阅毕交还。书籍不能带出本室。
三、请珍惜阅览的古籍,阅览时须轻拿轻放轻翻,不得在书上涂写、批点、折角、撕页,不得用指甲抓纸或用唾液揭书、不得将腕臂放在书上。
四、读者在与工作人员交接书籍时,应及时与工作人员查核书名、册数及书中有无污损情况,如发现有上述情况,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。读者阅毕的书籍应清点后交给工作人员复核无误,方可离去。
五、馆藏古籍和民国文献不提供静电复印服务。如确有需要,经工作人员同意后,可以选取部分拍照,一般不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。
丹阳市图书馆少儿读者须知
一、本馆日常开放时间为周三下午、周六、周日寒暑假及***法定节假日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/14:00-18:00。
二、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方可凭户口薄(或本人身份证)办理少儿借阅证,须缴纳押金100元,免收工本费及注册费。
三、、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请读者入库前主动出示借阅证,自行选书,不准备借阅的图书请放回原位。
四、每张借阅证可借图书3册(“仅供阅览”图书及期刊杂志等恕不外借),借期为30天。
五、图书借出后两小时内不得更换。
六、本馆提供图书续借服务,读者可在图书到期日前10天内到馆办理或通过电话办理,每册***多续借1次。
七、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、涂画、缺页等,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八、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,图书如有损坏(包括批注、涂抹、撕割、受潮、污损、严重折页、划线及撕毁文献等)或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,按我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。
九、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及馆内人数较多时,家长不得陪同进入(孩子未到馆除外)。
十、成人馆借阅的图书及食品、饮料、零食等请勿带入,禁止在馆内追逐打闹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、大声喧哗、禁止任何与借书、阅读无关的聊天、游戏、扑克等活动;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馆外;雨具等请勿携带入内。
十一、婴幼儿谢绝入内,宠物,危险品禁止携带入内。